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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被立案调查!曝“侵害公共利益” ,地方监管部门被诉喊冤:罚款、停业都管不住

炣燃科技4月26日讯(宏斌 郁风)不久前,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被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告上了法庭,起因是该局对辖区内“美团外卖”等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不力,“怠于履职”。

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则对此表示:已多次约谈美团遵义分公司,甚至还采取了罚款和停止网络服务等处罚。

但结果显示,收效甚微。

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已没有更多行政权限,来监管美团的违法及违规行为。

面对监管部门的长期无力以及美团外卖“多家网络食品经营店存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选择发起公益诉讼,将遵义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告上了法庭。

最终,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这场公益诉讼中败下阵来。

多次督促未果 市场监管部门成被告

这起公益诉讼,始于检察机关的一次常规巡查。

2018年,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美团外卖”等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上存在“怠于履职”情形。

2018年5月4日,该院向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检察建议,该局也进行了回复。但检查机关在其后的跟进监督中发现,“美团外卖”平台并没有进行实际整改,大部分商家仍未在主页面公布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分级信息,违反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条例。

随后,汇川区检察院再次发出检察建议书,而该区市场监管局则回复称,已对涉嫌商家进行了整治,并表示将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

半年后,汇川区检察院还是在跟进监督中发现,“美团外卖”平台大部分商家依旧没有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分级信息。

由于多次督促没有效果,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汇川区检察院向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起了公益诉讼。

监管部门诉苦:已多次约谈、处罚,但权力有限

因为美团的违规行为,导致自己成被告,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觉得自己有些“委屈”。

其辩称,2018年5月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局依法对入驻“美团外卖”“大众点评”的部分商家进行了调查,在调查六户美团相关商家时发现,只有一户商家有营业执照,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另五户商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没有。

随后,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美团遵义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入网商户进行资质资料审核、未与商户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于是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此外,2018年6月,该局还对美团遵义分公司作出了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面对处罚,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立即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但美团方面并未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说,他们遂对建议书中提到的问题逐一检查,核实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经营户立即关门整改,甚至对美团下达了停止网络服务的下线通知。

然而不久后的2019年7月9日,由于上述问题仍没有解决,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收到《检察建议书》。

其在辩护中说,7月21日,该局再次约谈美团遵义分公司,对证照公示、商户的审核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该公司表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签订《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

而8月20日,美团遵义分公司递交整改报告,以“这段时间系统升级和页面改版,无法单独实现’公示’这个功能性模块”为由,请求延期整改,并承诺2020年9月27日前完成商户资质证照公示等全部整改工作。

截止被起诉时,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此项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辩称,因疫情酌情考虑到企业的合理诉求,给予了美团遵义分公司合理的整改时间,因此自己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非履职不到位。

此外,该市场监管局还称,根据《遵义市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己方自2018年4月1日起无权实施相应的强制措施及行政处罚权,导致日常监管仅限于督促整改,对经营者不予整改情形,只能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但这个说法,又和2018年6月该局对美团进行过10万元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冲突。

漠视食品安全,监管被判未尽责

对于汇川区市场监管局的辩词,法院并未支持。2021年2月19日,法院对此公益诉讼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管理漏洞不容忽视。

本案中,美团外卖平台上部分商家存在未公示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等信息行为,该行为存在着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汇川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履行了对应监督管理,但并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法院认为,美团外卖平台上仍有部分入网餐饮服务者未按要求公示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等相关证照信息,网络食品安全仍处于被侵害状态,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违法问题存在监管漏洞,尚未完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最终,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这次公益诉讼中败诉。法院要求该局应在三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督促“美团外卖”平台落实入网餐饮服务者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应当公示的信息。

各地频频约谈美团 监管被诉压力渐增

美团外卖存在的食品安全和信息公示问题,已被各地监管部门所重视,只是目前更多是约谈方式。如2021年4月16日,美团饿了么被泰安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4月23日,两平台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约谈。

事实上,地方市场监管局因对网络餐饮平台“监管不力”被检察院告上法庭,遵义也不是唯一一例。2020年,湖北恩施宣恩县市场监管局同样因为监管问题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公益诉讼或刚刚开始。

根据2020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网信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其中第13项规定:检察机关应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规定指出,经过诉前程序,食品药品有关部门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从中亦可窥见国家层面对加强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同时也意味着对各地监管部门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只要检察机关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出现“监管不力”“怠于履职”的情形,检察机关就有责任将监管部门诉至法庭。

可见,市场监管部门因监管不力被诉,或刚刚开始。

根据最新消息显示,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已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