炣燃科技6月25日讯(安迪)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企查查显示,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被罚50万元,决定机关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书显示,盒马上架销售的一款大米在商品的网页宣传中声称“富含蛋白质”,而产品信息营养成分表显示,该大米中的蛋白质含量为每100克含5.7克、营养素参考值10%,远未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富含蛋白质”的标准数值,这一行为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
在上述大米中,宣传还称具有“维生素 CB 抗过敏、膳食纤维、维生素 BE 、提高免疫力”等功效。而行政处罚书指出,大米是普通食品,不是药品或医疗器械,也不是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该宣传语违反了《广告法》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此前4月份,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盒马今年第三次受到处罚,此次50万元罚款是盒马目前为止被处罚的最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