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访谈

时璟丽:建议地方取消分布式光伏配储要求

近日,在第19届中国太阳能级硅及光伏发电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时璟丽指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不断扩大,建议各地取消分布式光伏配储的要求。

01、十四五”以来,分布式光伏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近年来,光伏高速发展,各企业看到了光伏行业的红利,想要与光伏沾上点边寻求股价的上涨,真可谓是十年前,万物皆可互联,十年后,万物皆可光伏。

光伏发电可分为集中式和分布式系统。我国的分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展齐头并举,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展尤其迅猛。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强调了光伏发电多场景整合和分布式光伏的全面发展,该政策启动了“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这项政策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分布式光伏进入全速发展阶段。根据数据,截至2023年9月底,中国国内分布式光伏的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25亿千瓦,占总光伏发电容量的43%。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直观反映国内分布式光伏发展质量的指标——年度等效利用小时分别为1029小时、1079小时和553小时,与“十三五”期间相比,显示出逐年增长的态势。

02、户用光伏并网消纳形势严峻,分布式光伏或许也要强制配储?

由于集中式光伏的收益模式较分布式光伏来说比较单一,收益方面没有配套的细则支撑,所以各地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要求大型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强制配储。但如今,随着分布式光伏成为新增装机主力,同样的配储要求正渐渐发生在工商业、户用光伏等分布式光伏身上。

一些地方开始出台相关的政策,如2023年8月2日,浙江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金东区加快用户侧储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建的非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置至少相当于安装容量10%、连续放电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能量储存系统。到2024年,金东区计划建设并接入10兆瓦/20兆瓦时用户侧能量储存项目,并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实现30兆瓦/60兆瓦时的发展目标。该文件还鼓励企业用户采用分时电价机制,积极参与尖峰削峰和谷填平,优化电网负载需求。以上就是一个典型的分布式光伏配储政策。

然而,时璟丽指出,随着各地分时电价的陆续调整、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成熟、虚拟电厂业务的开展,收入方式变得更加多元,分布式光伏的盈利模式正逐步得到验证,因此时璟丽表示应取消分布式光伏配储要求,并分别针对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光伏给出了多项建议。

关于户用光伏方面,时璟丽认为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阶段调整户用光伏系统的发展和商业模式。首先,地方政府应协调住宅光伏的发展和并网能力,进一步加强住宅光伏的标准化发展和质量监督。其次,应着力解决电网容量问题。电网公司应根据住宅光伏并网需求,加大配电网改造,提高低压侧住宅光伏系统的容量。第三,对于户用光伏比例较高的地区,应鼓励推广集中汇流模式,实现变电站和线路级别的容量扩展。汇流后的光伏系统可以配备储能设备,具备可控性和调整性,参与市场竞争。第四,鼓励提高自用比例。鼓励居民通过自主投资或贷款,提供绿色信贷,调整连接和运营模式,鼓励安装住宅光伏储能或共享储能设施,并结合农村能源改革试点项目、农村电动车部署等,扩大应用场景和模式。

关于工商业项目,时璟丽建议通过县级试点项目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来推动它们,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等终端电价相对于工商业终端电价较低的公共建筑屋顶得以充分利用。与此同时,应鼓励将光伏技术整合到建筑中,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允许在新旧建筑改造中使用光伏建筑材料。鉴于当前光伏产品价格较低,综合应用项目已具备并网条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通过政策支持,如绿色信贷激励和标准规范的改进来支持它们。

关于并网容量,时璟丽认为应加强分布式光伏的积极配电网络规划和建设,增加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力度,以增强分布式光伏集成的能力。此外,探索分布式能源存储和云能源存储等新技术和发展模式也是重要的。

关于不稳定利润的问题,时璟丽还指出,发展和运营公司必须适应这种情况带来的收入波动。她强调,地方政府应取消分布式光伏配置必须包括能量存储的要求,鼓励利用峰谷电价政策、辅助服务、市场容量等。这将把部署电化学储能的意愿和决策权转移给开发公司,其目标便是提高自用比例或配电网一侧的消耗比例,并相应优化运营和调度模式。

人物介绍:

时璟丽,从1995年起,开始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研究员。从事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和经济评价,以及其它相关能源项目的技术、财务、经济评价,项目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