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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国际突发卫生事件”,有哪些益处和潜在影响?

来源:果壳

日内瓦时间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第二次关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急性呼吸道疾病的会议。突发事件委员会于北京时间今日凌晨发布声明,本事件已经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并提出相关临时建议[1]。

  

  图丨WHO

  委员会强调,中国疫情信息公开透明,采取的管理措施非常有力,宣布PHEIC是因为担心病毒传播至卫生系统较脆弱和没有做好应对准备的国家,当前需要全球合作对抗疫情发展。世卫组织对中国充满信心,应将PHEIC视为对中国的支持。

为什么定为PHEIC

  中国卫生部代表在会议中汇报了当前情况:2019新型冠状病毒急性呼吸道疾病确诊7711例,疑似病例12167例。确诊病例中,重症1370例,死亡170例,痊愈出院124例。

  世界卫生组织秘书处总结境外情况:18个国家的82例病例中仅7例没有中国旅行史。中国境外目前有3个国家出现了人传人的现象。有1例重症,没有死亡病例。

  促成PHEIC的因素包括确诊及死亡率病例数量的增加,人传人的现象已经在武汉之外,甚至中国境外出现,这可能会导致疫情进一步进展。目前尚无有效针对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及针对性抗病毒药物。

  2019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新发现的冠状病毒,此前类似的冠状病毒研究需要长期大量的投入,因此本次事件全球应团结协作寻找病毒源头、了解人际传播强度、做好应对疾病准备、探索治疗措施。

  

  冠状病毒丨flickr

  1. 是不是PHEIC,怎么还变呢?

  世界卫生组织曾在1月22日至23日召开过一次会议,认为宣布PHEIC为时尚早,但表示委员会内也有不同意见,不能排除在后期会议中确定PHEIC的可能。

  随着疫情发展,世卫组织于1月26日将全球风险由中等更改为高风险。总干事谭德塞博士于28日在北京与习近平主席会面,讨论了遏制疫情的下一步措施,并一致同意国际专家来华合作。

  1月29日总干事谭德塞博士考虑到新增病例及出现疫情的国家数量,决定再次召集委员会开会。

  世卫组织对宣布PHEIC非常谨慎,因为既要减少疾病的跨国传播,还得尽量保护国际贸易交通不受干扰。委员会通常会根据疫情发展多次召开会议,根据当时情况平衡利弊后做决定。

  今日宣布PHEIC后,世卫组织也可以根据疫情的发展随时撤销或修改。PHEIC有效期为3个月,也就是2020年04月30日之前会再次评估疾病情况,决定让其自动失效还是延续。

  历史上宣布PHEIC通常要经历长时间的观察和多次评估,本次事件从世卫组织获悉到宣布的时间短于之前任何一次PHEIC:

  1. 2009年H1N1流感病毒疫情:38天;

  2. 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疫情:约1年;

  3. 2014年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138天;

  4. 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65天;

  5. 2018年~2020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约1年。

世卫组织对中国的建议

  世卫组织对中国的建议与上次会议差别不大,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疫情的监测和筛查,加强合理的公共卫生措施控制疫情,与世卫组织和相关伙伴合作开展调查,以了解病毒起源动物宿主、疫情的流行病学、演进情况及管理措施,并分享病例完整数据。

  在国际机场和港口进行出境筛查,及早发现有症状的旅客,以便进一步作出评估和治疗,同时尽量减少对国际交通的干扰。

  新增内容为保证卫生系统的正常运转并保护卫生人力。

  

  图丨WHO

定为PHEIC的益处

   即使不宣布PHEIC,世卫组织也会为受疫情影响的国家及地区提供帮助。但定为PHEIC可以动员更多国际资源应对疫情

  世卫组织将支持多学科专家团队调查疫情的源头、疾病临床情况及严重程度、社区及医疗机构内人际传播程度、管理方式及控制全球疫情的最佳措施,尽快发展疫苗、诊断、抗病毒药物及其他治疗方式。

  从上一次PHEIC来看,2018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中,世界银行及其大流行病紧急融资机制提供资金支持数亿美元。在疫苗开发方面,全球联盟也提供了关键支持。世卫组织加快了候选疫苗临床评价、资格审核及许可注册进程。当前已有超过20万人接种了默克公司捐赠给世卫组织的疫苗,并因此免于感染。

  PHEIC的潜在影响

  世卫组织不会轻易宣布PHEIC的原因是可能会引起一些国家的过度恐慌,导致这些国家关闭相关旅游及贸易,影响疫情地区的生活及经济。

  虽然世卫组织强调任何国家都不应关闭边境或对旅行和贸易设置限制。但2014年世卫组织在西非宣布埃博拉病毒疫情为PHEIC后,发现部分国家采取的航班取消和其它旅行限制使疫情国家受到孤立,经济损失巨大,并妨碍了救助和应对工作。

  本次会议中委员会再次说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限制人员及货物流通对控制疫情通常没有帮助,并且可能迫使其他途径的转移。同时,限制可能干扰救助及技术支持,影响贸易,对事件所在国家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卫生系统应对能力有限,或易患病人群疾病传播严重时),限制人员流动可能短时间内对控制疫情有效,各国应在进行限制前权衡利弊。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各国措施应具备科学依据、理性并保证人类健康,不应过度恐慌,也不可放松警惕。应尊重旅行者,为接受隔离或检查的人提供适宜的帮助。不可根据国籍区分行李及货物的收费。如果存在拒绝国际旅行者、行李、货物、交通工具、物品等入境或出境或延误24小时以上的情况,应向世卫组织说明原因。如果有国家无理由违反国际条例,世卫组织将追究其责任[2]。

  世卫组织委员会相信,各国团结协作,加强早期发现、隔离、治疗、追踪密切接触者并减少人群聚集,可以阻断病毒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