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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虚假繁荣只为挣坑位费:监管严冬,网红末路?

炣燃科技11月25日讯(郭超)最近一段时间,互联网直播行业成为了舆论的众矢之的,双十一结束以来,数据造假不仅加速了直播带货的“雪崩”,甚至频繁触碰法律底线。

对此,网信办出手遏制事态发展,强化要求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和法律意识。

直播陷危机

在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下,促进了直播业态发展,尤其是直播火爆之后,直播间已经开始“群魔乱舞”,不少品牌商家也试着能在直播间“捞金”,却并没有因为踏进一个“赚快钱”的行业高枕无忧,反而容易陷入直播带货的坑里,让商家投诉无门,只能哑巴吃黄连。

最近备受关注的“汪涵直播带货退货率超70%”事件,商家曝出汪涵直播坑位费达10万,但ROI(投资回报率)仅为0.3。随后,其背后直播机构进行否认,事件陷入“罗生门”,但影响还在发酵。

不仅如此,11月中旬,李雪琴直播带货被爆出数据作假事件。

据深网报道数据显示,李雪琴直播当天有311万人围观和互动,但实际只有不到11万观众真实存在,和她互动的大部分都是虚假的机器人粉丝。

当直播带货经济席卷全国,越来越多知名艺人进入卖货直播间,看似直播间越来越“热闹”,但一条条造假刷单的暗河孕育而生。

还有近日闹的沸沸扬扬的YY直播财务造假罗生门事件。

在百度以36亿美金收购YY直播业务的传言尘埃落定时,知名做空机构浑水资本爆出71页调查报告,证明YY直播营收近90%数据造假,国际业务Bigo Live也有80%直播收入作假”。

“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

当直播与带货杀成一片红海,流量红利被瓜分殆尽。主播直播间的销售额、观看人数、成交量的水分越来越多,造假成为行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监管严冬,新规出台

新产物直播行业发展以来,为吸引人气流量造成乱象由来已久,对直播领域触犯法律底线也相续出了很多政策。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又发布一则《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下面重点解读下新规,将给网红产业带来的影响。

一,数据造假被盯上

在本次新规发布前几日,中消协率先发布了一则《“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列举了明星直播圈粉热,刷单售假频“翻车”的案例。报告指出,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等影响力指标造假,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另外,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也污染了直播生态。

在本次新规中指出,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由此可见,平台对明星、头部主播直播带货监管将逐渐收紧,数据造假、刷单等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二,网红灰色产业要凉

本次通知中指出,网络电商直播平台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的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将进一步被严管。这意味着在平台上进行直播带货的商家或个人,必须得进行商家资质、实名认证的举措,方可开通直播间进行带货。而一旦进行实名认证,脸部识别,将很难租借给其他商家或个人进行使用,这也进一步规范了商家直播带货的行为。

另外《通知》指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要做好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通知》进一步明确,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此外,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跟着划定的出台,很多靠着勾引、策动用户打赏这种打擦边球的主播,意味着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靠刷单炒作、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主播一旦被发现大概将要完全凉凉。

整体来看,本次新规的推出加速助推了直播领域的成熟化发展,无论对主播、商家、平台的多重约束和管制,将驱动整个直播产业驶向更佳良性、健康的循环轨道,当然也会对面临IPO和有更多动作的直播平台带来不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