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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曝行贿医生后,裁判文书莫名消失!5000亿医药巨头威胁:一小时内删除文章

来源:1号时务局

第一次感受到资本力量的可怕。

昨天,小号编发了一条消息《医药“市值一哥”再曝贿赂案:恒瑞医药140万“黑金”腐蚀麻醉科主任》。

该消息初始来源于主流媒体《界面新闻》。

文章说:时隔半年后,A股“医药一哥”恒瑞医药再次陷入行贿丑闻之中。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月19日发布《刑事裁定书((2020)浙03刑终502号)》,对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温医大附一院)麻醉科主任徐旭仲受贿一做出终审裁定,认定徐旭仲先后三次收受财物合计140万元,构成受贿罪。

而向这位浙江知名大三甲医院麻醉科主任行贿的则是恒瑞医药旗下主要营销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医药”)。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恒瑞医药及新晨医药第一次在浙江“犯事儿”,在2020年5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曾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主任雷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及贿赂超三百万元,而案件中的行贿方便有新晨医药。

不难发现,两次行贿方都是新晨医药,行贿对象都是麻醉科。这源于一方面新晨医药是恒瑞医药旗下重要的营销公司,麻醉产品作为恒瑞医药主要的产品板块之一,其销售工作长期以来均是由新晨医药负责。

注意,以上文字均来自界面新闻的原文。一字未改。

《界面新闻》是什么媒体?百度百科显示:界面新闻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原创财经新媒体,由上海报业集团出品,2014年9月创立。

介绍还载明:界面新闻客户端在2017年被中央网信办评为“App影响力十佳。

可以看出,界面新闻是一家官方的、且具有高度权威新媒体。

这样一家媒体所刊发的新闻,其权威性不言而喻。更何况,从报道的截图来看,这篇报道的信源,来自最高法的《裁判文书网》所公布的判决文书。

提醒各位,注意这张截的图,其来自界面新闻的报道。但该新闻报道后,发生了一件十分诡异的事儿。这事一会着重地讲讲。

回到文章本身。我们的小编看到《界面新闻》这则新闻后,便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前述《医药“市值一哥”再曝贿赂案:恒瑞医药140万“黑金”腐蚀麻醉科主任》的文章。

事实上,整篇文章的所有内容基本来自界面新闻、金融界以及新浪财经等主流媒体的公开报道。

也就是说,这篇文章其实是业内所说的“水稿”,即综合稿。

所以,我们不但未注明原创还特别在文末强调:

尽管所有内容均来自权威媒体,但小编在撰写时也做了相关数据的核实。如这篇:

这是一篇去年所刊发的报道。所涉内容不仅《界面新闻》在前述文章中有提到,当时的新浪财经也有刊载。

此外,其他媒体也刊登了类似报道。如下:

然而就这么一篇“水稿”,刊登后就收到了这样一条留言:

这条留言不但列出我们的注册地址,还表示我们一小时内不删除,就找上门来。

他肯定认为,小编会被吓死。然而,我们的小编是位愣头青,不仅回怼,还把这条留言放出。

但很快,这条留言就被留言者自己删除了。

此外,还有另外一条:

这条留言的意思是,文中的新晨公司已经注销。行贿者是一家叫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的企业,而这个企业正是恒瑞医药旗下主要的营销公司。你这句话已经是不实言论了。恒瑞医药旗下现在没这公司。

没错,恒瑞的工作人员说的很客观,新晨医药确实注销了。

然而,我们这位不知死活的小编面对5000多亿市值的医药“龙头一哥”,竟很刚地回了一句:注销,事实也注销么?

由于担心天眼查可能出现纰漏,我们又用企查查看下了该公司的资料:

这家公司确实注销了。

为何注销?我们看到了多篇类似的报道。2020年8月2日,某媒体报道说:7月29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公告称拟注销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报道显示: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营销公司

上述企查查结果还显示,这家已注销的公司,在2020年4月29日还做了一次变更。变更内容由法定代表人周云曙变更为刘传光。

百度百科显示:周云曙,A股上市公司恒瑞医药(SH600276)董事、总经理。2020年就任恒瑞医药董事长。

相关报道中的新闻图片显示:就是这位大佬。

上篇文章我们说过,恒瑞医药市值5000多亿,实控人孙飘扬更是一位千亿富豪。

去年2月底公布的《2020胡润全球富豪榜》上,钟慧娟和丈夫孙飘扬夫妇的总身家已经达到了近2000亿元,紧跟在马云、马化腾、许家印三人之后。(特别强调:该数据也是引述多家媒体报道)

于是,我狠狠地批了小编一顿:知道恒瑞医药意味什么吗?超级的资本大鳄。你这么刚,不怕灭口?

小编跟我也刚起来:资本大鳄怎么了?难道资本大鳄行贿,就不能让人议论议论?

真是不知死活。但也因为这句话,吓的小编三更半夜还在给我打电话,求保护。

可怜的小编。她这句回复有错吗?公司注销了,行贿的事实也会注销?

用恒瑞医药那句话:玉皇大帝也不敢啊?

但小编还是太年轻。玉皇大帝可能干不成的事,资本却可以。今早,还在战战兢兢的小编,登录后台,又看到一条新的留言:

留言截图说:昨晚贵平台发布的相关恒瑞的报道为不实消息,目前,稿件首发媒体《界面》已删除该报道。贵刊是否也方便,同步撤销本篇报道?

年轻的小编又惊了一身汗。赶紧打电话给我:老大咋个办?界面新闻的稿子删了,我们怎么办?

十多年媒体从业经验告诉我:扯淡!于是便随手百度了一下,界面新闻官方百家号并没有删除。

小编要感谢互联网,因为它是有记忆的。

尽管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但对于强大的资本来说,有些对自己不利的记忆可以通过自身“实力”逐步“铲除”的。

接着,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前述我们说了,界面新闻报道此新闻的信源来自最高法的裁判文书网,在报道时,界面新闻特意在报道中,截取插入了《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

就是这张:

注意截图中的水印。该水印是裁判文书网独有的标识,这是很难造假的。

况且刊登这张截图的是权威媒体。

然而,当我要求小编留证准备公正以备起诉时,惊奇地发现,这份判决文书,无论在《裁判文书网》怎么检索,都找不到了。

于是,我用多个关键词进行检索,仍旧无法显示

一份公开判决,就这么神奇的消失了?

于是,我们又对界面新闻及多家媒体曾报道的另一起、行贿方也是新晨医药的判决书进行了检索。

果然这份判决文书也不见了。

为了加深印象,我们再把报道原文阐述一边。据界面新闻上述《恒瑞医药再陷行贿丑闻,两年送给三甲麻醉科主任140万》报道:“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恒瑞医药及新晨医药第一次在浙江“犯事儿”,在2020年5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曾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主任雷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及贿赂超三百万元,而案件中的行贿方便有新晨医药。”

难道这份判决书从未上网过?难道该报道也是失实?

但相关报道显示,该份判决文书确实曾出现过。

再次感谢互联网的记忆。

看到这些,作为跑过几年法制报道的我对小编说:你现在担心的不该是官司,而是资本有可能把你和我们的小号干掉。

事实上,判决书上网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2016年8月29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等等。

但也不意味着所有的判决书都要上网。《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明确载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显然,恒瑞药业的两起上述行贿案,应该不属于上述不能在互联网公布的范畴之列。

但问题,判决书怎么就消失了?

只能感叹,资本的力量确实让人恐惧。强大的资本不但可以影响舆论,还能左右法律。

不过,关于新晨医药行贿的文书,其实也并未完全删除。

检索发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在2015年6月3日审理的一件行贿案,还能检索到。

但关键词检索,仅剩这一条。

判决文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间,被告单位武汉市中心麻醉科在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与医疗用品销售商武汉市汇博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博通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公司)的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收受汇博通公司、新晨公司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6万元,时任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麻醉科主任的向某经手收受了上述回扣款,款项用于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麻醉科各项支出。

最后有一个请求,可能是我们检索的方式不对,熟懂的人,烦请帮我们在《裁判文书网》找找这两份判决书。

另外,想对恒瑞的老板说,我们已经狠狠地批评了小编,这么不尊重资本大鳄的大爷们。关键是,我们真打不起官司。我们《直面传媒》是跟华谊兄弟打过官司的,残酷的经验提醒我们:别说赔偿,光应诉就能把我们拖垮。

求放过!!!